面对疫情带来的恐慌,我们的正确姿势应该是这样
2020.12.08经过一夜排查,成都又增3例确诊,同时,一个小姑娘的生活轨迹也在朋友圈,微博被曝,甚至可以说全网达到高潮。 不禁感慨,这个就是后浪的生活轨迹嘛!我也把咱前浪的轨迹曝一下 然而行为轨迹只是为了让大家防范,重视是否有接触,尽早排查,并非让大家把年轻人的生活态度重点讨论,大家可以感慨,不必谴责,事实上我们也不知她是为了找工作奔波还是其他,往往这类事情常有反转。 疫情之中,私以为主要是三类人应被谴责,1,知情不报,刻意传播。2不配合防范,咬卵犟。3行政不力的管理者。 除此以外,都是受害者,我们的生活在这个2020并不太顺利,我们别把网曝变成了网暴,还活着,再难也要活着。相互鼓励,相互支持。 每次危机都是一次更好的认识人生,认识社会的机会,也许大家都有新的发现,好好总结,避免下次相似的危机。在此呼吁有关部门以及有号召力的媒体网络能用好这次机会,做好教育引导。 相信我们的政府,武汉那么严峻的形势都战胜了,这种及时发现,尽早排查,妥善处理的方式,不会让成都成为疫区的。疫情识别早期的最初的几万次核酸检测量对判断疫情范围很重要。依然建议周边居民自觉主动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哪怕不在风险划定的范围中。 患者的行程信息公开应当遵循一定的规范,有关工作人员不应当泄露个人的身份证号、财产状况等与疫情无关的隐私信息。人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层面疫情防控并不需要公开个别人的身份证号。我们自我防护,也只需要知道哪些地方或物品是有风险的,我们并不需要知道哪个身份证是有危险的。 防控工作中,也应当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信息披露。否则网络暴力和人肉搜索会严重影响当事人生活,同样会造成人人自危的情况,这比疫情的问题更严重。隐私泄露也会损害人们对政府机构的信任,造成隐瞒信息等问题,不利于人们配合防疫工作。 泄露当事人身份证号信息的工作人员,应当被追究法律责任。这方面需要更严格的立法执法。 如果私人信息泄露来自网络暴力而非工作人员,最初泄露隐私的侵权者也应该被调查 。因为这种事情,仅凭受害者个人能力,往往找不到侵权者,不足以展开调查追责。而加害者最后往往成为一个链条,造成法不责众的困境,追责存在先天的困难。这种情况下,公权力应该保护隐私信息,也可以使每个人更加配合调查。 所以现在开始,我们尽量少出门 ,不聚会,勤通风,勤洗手 ,出门一定要带好口罩,群防群控 众志成城,战胜肺炎。文末送上面对疫情恐慌的正确姿势:——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