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儿童节的由来和意义 国际儿童节的由来简介
儿童节(又称国际儿童节)定于每年6月1日
国际儿童节的设定,与发生在二战期间一次屠杀—利迪策惨案有关
1942年6月10日德国法西斯枪杀了捷克利迪策村16岁以上的男性公民140余人和全部婴儿,并把妇女和90名儿童押往集中营,村里的房舍建筑物均被烧毁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世界各地经济萧条,成千上万的工人失业,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儿童的处境更糟,有的人得了传染病,一批批地死去;有的则被迫当童工,受尽折磨,生活和生命得不到保障
为了悼念利迪策惨案和全世界所有在战争中死难的儿童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举行理事会议为了保障世界各国儿童的生存权、保健权、受教育权、改善儿童的生活,会议决定以每年的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
1925年8月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关于儿童福利的国际会议上,首次提出了“国际儿童节”的概念。英国、美国、日本等国积极响应,先后建立了自己国家的儿童节。
我国儿童节早期为每年的4月4日,是1931年根据中华慈幼协会的建议设立的,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通令,废除旧的儿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