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野狗概括 聊斋志异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网友提问:
《聊斋志异》中的《野狗》一篇,蒲松龄是想要表达什么?
优质回答:
蒲松龄被世人称为聊斋先生,此公少年成名,但科举之路极不畅顺,据史记载生平有七次参加乡试不第,前后历四十余年,七十一岁补了个岁贡生,人生大部分时间以教书为生,据民间传说晚年开茶馆,搜集世间鬼怪故事,编撰成书。蒲松龄的一生诠释了世上读书人的结局:读书的初衷是一样的,而结局各有各的不同。
《野狗》的故事梗概
顺治年间,山东一明朝末年武举名于七,领导农民造反,史称"于七之乱",这个鬼怪故事就发生在"于七之乱"中,说有一乡人名李化龙夜从某处归家,途中遭遇官兵与叛乱者打仗,死伤无数,李化龙为避被误杀,躲入死尸堆装死,撕杀结局后,四周安静下来,李化龙正要离去,忽见有首尸体站起来大呼:野狗子来!倾刻许多死尸也立起附和,呼毕集体倒地,李化龙大骇,此时见一狗头人身的怪物从远处而来,青面獠牙,走进尸体开始吸食骨血,它发现李化龙身体完整,马上靠近他准备吸食,李化龙随手抓住一块石头奋起反抗,慌乱中砸掉了怪兽的两颗獠牙,怪兽随即逃走,李化龙捡起了这两颗獠牙回乡,请乡邻观看,但无一人认识。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此故事真实寓意
这个故事应该是道听途说,蒲松龄把它记录下来,在文中没有表述自己的观点,留下了悬念。
蒲松龄出生时还属于明朝,满清入关时大肆屠城,许多百姓死于非命,加上蒲松龄一生科技考试不顺,对清朝腐败其实极为不满,但又不敢明言。
故事中起义军全被杀死,而死后尸体竟站了起来大喊野狗子来吃他们,这里的野狗我们可以理解为清军,文中野狗的形象是狼面人身,它们敲骨吸髓,连死人也不放过,而死者毫不畏惧,有的头都掉了,还站起来大喊"野狗子",文中的主角名李化龙,面对怪兽拿了一块石头就敲下了它的牙,把它打跑了,隐喻怪兽不可怕,只要你敢拼,就会赢,男主角的名字叫"李化龙",我们也可理解为"你化着一条龙"。
我们从史料中看不出蒲松龄有反清复明的念头,但是他对清朝的强烈不满是众人皆知的,清朝的文字狱是惩处最残酷和严厉的,他不可能傻到做这种事,所以借助鬼怪的故事去警醒世人,他的鬼怪故事或美或恶,或圆满或悲惨,形成独特的文字魅力。
以上只是本文作者的猜测,不知大家有何看法,欢迎讨论!
其他网友回答
蒲松龄写的《聊斋志异》是一部非常有趣,而且意义深刻的作品,里面有一篇非常短的小故事叫《野狗》,因为情节玄幻而且夸张,让人觉得很恐怖。但这篇文章又不像是单纯的讲故事,读完之后总感觉蒲松龄想通过这则故事表达某种意思。
《野狗》故事简述
于七之乱,天下生灵涂炭。有位叫李化龙的乡下人从山里回家,半夜赶路的时候遇到了值夜的兵丁,为了避免被杀,他躺进了死人堆里装死。
兵丁过后,李化龙还是没敢起来,这时候周围的死尸都站了起来,有胳膊断掉的,有没脑袋的,还有脑袋掉了一半挂在脖子上的。这些死尸挺直站着像一片树林,那位脖子上挂脑袋的死尸说话了:“野狗子来,奈何?”其他死尸跟着一起喊:“奈何?”接着所有死尸倒地,周围顿时陷入死一般的沉静。
李化龙吓得刚想起身逃跑,此时来了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只见它趴在尸体堆里吃死人头,还吸死人的脑子。李化龙连忙把头埋在死尸底下,怪物发现了他,还过来拨弄他的肩膀,想吃他的头。李化龙慌乱之中从身下摸出一块石头猛击怪物的头,结果怪物大叫一声后捂头嘴跑了。
李化龙看了看地上,有怪物受伤时留下的血,还有两颗四寸长的牙齿,弯曲且锋利!他将牙齿带回村里给大家看,却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怪物的牙齿。
《野狗》故事分析
这篇文章来自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故事内容非常离奇,而且背后的含义却让人深思。
如果是古代人看《野狗》这篇文章,肯定是觉得非常吓人,想想缺胳膊少脑袋的死尸站起来说话,这是多么恐怖?但生活在现代社会的我们看到这样的故事只是当一般的奇幻或者鬼怪故事,因为这样的情节偏离现实太远,一看就是完全虚构。
《野狗》这则故事不同于《聊斋》其他短篇,里面蕴含着深刻的意义。有人认为这则故事是要披露于七之乱时期,社会动荡不安,百姓害怕清军的程度甚至超过鬼怪。关于这个故事,我看到的是“弱势文化”的体现。
故事背景是于七之乱那段时间,天下刀兵四起,百姓饱受战乱之苦。故事里倒下的死尸好比是毫无抵抗能力的弱者,如同案板上的鱼肉,任由“野狗子”宰割;而野狗子则是强大势力的化身,他们可能是清军,也可能是起义军,总之是给无辜百姓带来灾难的人。在这些强大势力面前,弱势群体没有办法主宰自己的命运,面对“野狗子”的到来,他们只能发出“奈何”的声音。
李化龙,从名字上来看就是被作者寄予厚望!在封建时代,龙是皇权和帝王的象征,“化龙”则暗指着此人有着出众的身份和能力。李化龙与野狗子搏斗,用石块将野狗子击伤,他救下了地下的那些死尸,有种“力挽狂澜、拯救苍生”的意思。
从整个故事来看,死尸是被压迫者,他们已经失去了抵抗的意志,李化龙的出现拯救了他们,这里面有一种“救世主”的思想。弱者希望得到救助,希望有人能够帮助自己改变命运,这种救世主思想正是“弱势文化”的体现。
结语
蒲松龄写的《聊斋志异》看上去是在讲一些稀奇古怪的故事,但是通过这些故事往往能够悟出一些道理,比如《宫梦弼》就是教我们如何“理财”,《青蛙神》教我们如何处理家庭关系,《罗刹海市》则是告诉我们不要太在意外表,你眼中的美在别人看来可能是一种丑,别人的丑也会在某些地方成为美!
不过每个人对文学作品的理解都有所不同,一千个读者眼中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于蒲松龄笔下的这些作品,你又是怎么看的呢?欢迎在下方评论留言。
其他网友回答
蒲松龄的小说大多托物言志,所写妖魔鬼怪恰恰是在叙说当时社会贪官污吏吃人不吐骨头的社会现象。要知道清朝是文字狱最多的一个朝代,这一时期文学创作都不是很直白,多是托物言志抒发自己的情绪。常见的小说作品有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等。
生活在一个敏感的年代,不能发内心之所想,也是文人墨客的悲哀,空有满腹文化。我们先来了解下蒲松龄生活的时代就能知道《野狗》一文主要在说一个怎样的社会现象了。
蒲松龄一生算是多灾多难的,少年时期遇到清军入关,李自成起义,。1659年以当地第一名的成绩考中秀才,明、清时,秀才是经过院试,得到入学资格的「生员」的俗称。得到秀才资格,是进入士大夫阶层的最低门坎。接下来蒲松龄就屡考屡不中,至46岁时方被补为廪膳生(额外增加的名额),72岁时被补为贡生,做了贡生以后理论上可以当官了,蒲松龄是”岁贡”,后来得到一个虚衔”儒学训导”。国家一级是国子监,省里面是府学,县里面是县学。可以理解为现在的国考、省考、村官。
为什么说这个呢?试想一下一个官运亨通的人哪里会有闲工夫去收集民间故事,去体会民间疾苦。
野狗一文的社会背景是“于七之乱”于七是一个人名,他领导了这场农民起义,而蒲松龄老家就在山东淄博。那年蒲松龄才8岁,正是因为小时候见得多了,长大后的蒲松龄就喜欢在民间茶坊,小摊收集当地关于起义的事情。
蒲松龄5岁的时候清军入关,屠杀百姓这些事情屡见不鲜。在这种时代环境下,死的人多了。就会被百姓编造出各种光怪陆离的故事,而蒲松龄就是那个穿梭于民间茶坊小摊的那个VLOG自媒体。
于七之乱,清廷镇压的手段是无区别屠杀,因为是农民起义,无法区别哪些人是叛党,宁可错杀一千不能放过一个的血腥镇压。尸横遍野,文中有着禽兽脑袋的人无疑是象征清廷,吸食尸体的脑子。这是什么意思?本人理解不仅是乱杀无辜,还要在思想上奴化汉人。让其思想上臣服于清朝的统治,因为顺治时期,清军才入关,政局不稳。
“于七之乱”时间之长,历经了15年,直到康熙元年春即公元1662年,于七溃败而逃。于是清廷大规模扑杀百姓。从这点上看农民起义是不坚定的,是为了叛乱而叛乱,无组织、无指导思想。领导者一旦失败就是落荒而逃,全然不顾那些因为自己而死的百姓。谈不上是为了农民的利益而起义,那些反清复明的人大多也是为了复辟自己在明朝时期的光辉岁月。
在历史上于七还寿终正寝,为避难到华严庵出家当和尚,法名通澈,受戒时又获法号善河。他在众和尚中颇有威信,70岁时被举为方丈,老死在华严庵。现华严寺寺外于七的雕像还尚在。
在历史上,你会发现农民起义的头头一般不是农民出身,农民难以独立成军。也因此领袖起来”造反”,并不是为农民谋利益,所谓的农民起义是将自己的命运维系在一个非农民的人身上,甚至是被强迫”起义”。”起义军”所过之处,农民也并未获得好处。所以从根本上说农民起义跟其反对的朝廷从性质上看并无正邪之分。只不过是以暴制暴的一场大闹剧而已,可以看出封建社会农民的软弱无力。
普林斯顿大学历史系教授余英时认为,古代历史上发生的”农民起义”的领导主体从来不是正儿八经的农民,而是各式各样的社会边缘人。如黄巢是盐枭、李自成是作为快递员、洪秀全是客家籍的落榜生。边缘人在太平盛世无出头之能,但一到乱世便有机会大显身手。这些人并不代表农民的利益,只为一己之私。
在蒲松龄的《野狗》里面我们也无法看出里面有一个真正的正面人物,怪物和李化龙,一个是害人者,一个则是藏于尸体保命的苟且者。蒲松龄想表达的是乱世之中,有害人者还有为了保全自己性命的见死不救者。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已经死去的尸体都被那“兽头之人”吓得战战兢兢,足以想象出恐怖之景!
其他网友回答
这个话题很有意思,涉及到蒲松龄的反清思想。
清代小说家中,蒲松龄是反清意识非常强烈的一员。他幼年经历清兵入关,少年目睹了爆发于山东胶东半岛的于七起义,对清军的血腥杀戮有记忆。特别是蒲松龄所生活的胶东半岛,一直是清代北方反清秘密组织的重要基地,崂山就是于七起义失败后于七及其同伙潜伏的重要基地。按照现有资料记载,蒲松龄有一个情人就是反清组织的成员。
聊斋志异表面上是一部志怪小说集,但其中的很多篇章,都有或含蓄、或激烈的反清情节。含蓄的比如《司文郎》,提到了明季的科举、《田七朗》中武承修是辽阳大户,《佟客》来自辽阳,外出经商二十年,显然都是努尔哈赤攻占辽沈之前的事情;田七朗,翩翩,香玉等男性和女性的衣着描写都是明代的衣着。激烈的,《大力将军》中提到了庄史案;《侠女》中的侠女无疑反清组织余脉,《张氏妇》中提到清军“大军(古文中的“大军”,特指朝廷的军队,农民起义军等部队无论规模多大都不能称为“大军”)所到之处,妇女无不被污”,赞美了用计谋杀死三个蒙古兵的机智妇女“张氏妇”。
需要指出的是,聊斋志异中许多篇章,对清王朝的控诉非常激烈的,可以用入木三分来形容,许多细节都可以对照真实的历史:比如清军包围大同时,许多当地有钱人将财宝埋在地下(《狐妾》),清军攻克大同后,将掳来的妇女在北京插草标和牛马一起出售(《乱离》);《辛十四娘》隐晦地提到了康熙西征噶尔丹途径大同时在当地制造冤狱;《林氏》写的是明末一位济南有钱人家的女性被”北兵“(其实就是清军)掳走奸淫致死的故事;《韩方》提到”郡城北兵所杀之鬼,急欲赴都自投,故沿途索赂,以谋口食“,被杀死的鬼要索取贿赂赶着投胎,十足的黑色幽默;《竹青》提到乌鸦用神力杀死了想射杀男主人公的清军。在当时,这样的书写需要很大的勇气。
还有一部分作品,风格介于含蓄和激烈之间,带有很强的黑色幽默。比如《席方平》《梦狼》《考弊司》等故事,作者故意模糊时代,读者则都可以读出描写的是清代社会的黑暗。《蛇人》中,作者借恋主的蛇“二青”和“小青”,委婉地讽刺“独俨然人者……蒙恩数世之主,转思下井而投石焉”,当时还在康熙时期,一些降清贰臣或本人在世或后人当官,蒲松龄的话骂谁不言而喻。《保柱》里直接歌颂吴三桂手下的武将。
最典型例子的莫过于《乱离》。《乱离》的故事讲的是一个在陕西做官的人,去北京”复命“。家里的老奴丧偶,便打发他去街上买个女人当老婆。结果这个老奴第一次上街,买回来的是主人的母亲,第二次上街买来的是主人的妻子。原来这个官员是大同人,当官把家人留在大同,没有跟自己一起去陕西上任。结果在清军攻克大同后母亲妻子都被掳走贩卖。这个官员一家就用这种方式团圆了。而他答谢这位老奴的方法呢,是花钱又让他买来个女人当老婆。最搞笑的是,蒲松龄居然说”意必公有大德,所以鬼神为之感应“,然而前文明说此人是”任盐秩“,做的是清朝的官。清军烧杀掳掠,连自己的官员的家人都不放过,蒲松龄自己的态度也就不言而喻了。
理解了这些,再看《野狗》,就非常好理解。文章一开头就提到“于七之乱,杀人如麻”。考察《栖霞县志》等清代资料,都记载于七起义军的军纪是很严明的,对老百姓骚扰比较少。“杀人如麻”的显然是清军。《野狗》的创作意图,就是揭露清军滥杀无辜的暴行,至于后面的恐怖书写,无非是把清军屠杀的故事故意传奇化,志怪化,给人印象更加深刻而已。
蒲松龄虽然书写鬼怪,但他也是个非常阳光的人。他少年时目睹过于七起义带来的屠杀,也听说过济南,大同的杀戮,但这一切似乎并没有让他吓破。在内心深处他并不恐惧,也很鼓励其他人不要怕。比如《聊斋志异》的《妖术》里,青面獠牙的恶鬼一剑砍过去,原来不过是一些吓唬人的泥人纸片。他歌颂美丽善良的鬼狐,却并不怕恶鬼。在他的眼中,哪怕是未成年的孩子运用智慧,也可以战胜邪恶的鬼怪(贾儿)。不光鬼他不怕,考上科举而洋洋自得的南方读书人,他也不放在眼里(司文郎),以武技自夸的莽夫(《武技》),自居侠客的妄人(《佟客》),凶恶的饿狼,都只是戏耍的对象(《狼三则》)。他其实是个与人奋斗其乐无穷的人,只不过他的斗是善良的,温和的,也是善意的。在《野狗》中,主人公李化龙面对恐怖的食人怪“野狗子”,也是一石头打过去,对方则“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野狗无疑是清军的化身,蒲松龄则隐晦地鼓励老百姓,面对屠杀不要害怕,要敢于向不公反抗。
其他网友回答
蒲松龄著有《聊斋志异》,其中有一篇是《野狗》。大概意思如下:
因为于七之乱(顺治帝年间,山东一带于七领导的农民起义,时间长达十五年)的缘故,导致清兵杀人如麻。
有一位老百姓叫李化龙,之前一直躲在山里,这次从山里出来,想要回家。为了安全,他选择晚上行动。可是,他刚出来,就碰到了清兵晚上行军,为了保命,他躲在死人堆里,装成死尸。
很快,清兵过去了。保险起见,李化龙没有立刻出来,还在死人堆里躲着。
这时候,李化龙忽然看到,周围那些少头无胳膊的尸体,一个个都站立起来了,其中有一个尸体,脑袋已经掉了,还连在肩膀上,他嘴里说:野狗子也要来了,我们该怎么办啊?所有的尸体也都跟着说:我们该怎么办啊?
没多大会儿,这些尸体有倒下了,再也没有声音。
李化龙骇然之际,刚想起来赶路,忽然看到一个大物走了过来,兽头人身,它趴下来找到人脑袋,然后吸食人的脑子。李化龙害怕,继续藏在尸体之下。这个大物很快来到了李化龙藏身之处,不断拨弄,想要找到李化龙的脑袋。
李化龙趴着,脑袋藏了起来,大物就移开尸体,看到了李化龙的脑袋。李化龙大骇,他随手在腰下面找到一块碗大的石头,紧紧握住。大物低头时,李化龙一下打中它的脑袋,砸到了嘴,大物吃痛跑了,一边跑一边吐血。
李化龙跟上,看到血迹里有两个牙齿,中间弯曲,一头尖锐,大概有四尺长。拿着两个牙齿,李化龙回到了家,他给别人看,别人都不认识。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李化龙结局如何,那牙齿到底是什么,作者也没说。
有些朋友觉得,《聊斋志异》是名著,肯定也是微言大义,比如讽刺封建社会,痛斥时代黑暗等等。
我个人觉得,《聊斋志异》中的故事,有些并没有意义,只是故事而已。
古代故事嘛,难免涉及到神怪、官府、老百姓、战争,这很正常。所以,非要觉得名著(或名著一个故事甚至一句话)就一定蕴含深刻含义,有时候可能是钻牛角尖。
但《野狗》这一篇故事,涉及到农民起义、官兵屠杀以及怪物,我觉得还是有些内涵的,所以试着解读一下。
其一,反应清初社会现状。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四个字道尽清初统治者的残忍。读者一看,就知道当时老百姓过得有多惨了。
李化龙为什么躲到山里?可能是不想剃发,可能是参与了于七之乱,也可能什么都没干,就是单纯地怕清兵。为了躲避清兵,他宁可藏在死人堆里。
寻常人看到一具尸体也害怕,李化龙为何不怕?要么是因为清兵比尸体更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