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学院图书馆开放时间 韶关学院图书馆借书规则
韶关学院图书馆 地址:中国·广东·韶关 邮编:512005
E-mail:sgutsgbgs@sgu.edu.cn 电话:0751-8120089
韶关学院图书馆开放时间
图书馆报告厅使用申请表(校内)
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使用日期 使用时间时 分起— 时 分止项 目 要 求说 明会议内容 主席台就座人数人手提电脑台固定话筒支移动话筒支场地租用选择下列相应场地“√”场 地常规时间非常规时间 学术报告厅(266座)400.00元/场500.00元/场 学术演讲厅(99座)200.00元/场250.00元/场 学术研讨室(45座)200.00元/场250.00元/场部门领导审核
馆内领导审核
场地管理费
结账方式现金缴纳 校内转帐 收费经办人时间:备 注凡举办形势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须一并提交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审批表。举办各种活动欲在场地内外悬挂横幅、展示海报,须提供在学校OA系统申请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审批表。
说明:1、使用时,请遵守韶学院[2015]66号文件场地使用管理规定。
2、各单位使用前,请先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联系电话8121330。
3、常规使用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5,14:40-16:50,每场标准时间为≤2小时;如> 2小时,每增加半小时加收100元,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算。在使用时间前需缴清场地管理费,会后若超时再另行加收。每场会议均会提前半小时开门。晚上使用场地的,请在9点20分之前结束。
4、学校重要活动使用场地,根据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通知,相关文件或校园网“一周工作”计划,由图书馆统一安排。学术报告厅主要承担会议讲座的举办,表演性质的活动请另寻场地。
5、纳为《学者论坛》等系列讲座的学术报告,需提供电子稿,一律免收场地费用。
6、遵从该馆管理员管理,场地内外不得随意张贴,不能擅自搬动主席台上的桌椅。
图书馆报告厅使用申请表(校外)
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使用日期 使用时间时 分起— 时 分止项 目 要 求说 明会议内容 主席台就座人数人手提电脑台固定话筒支移动话筒支场地租用选择下列相应场地“√”场 地常规时间非常规时间 学术报告厅(266座)600.00元/场700.00元/场 学术演讲厅(99座)300.00元/场400.00元/场 学术研讨室(45座)300.00元/场400.00元/场部门领导审核
馆内领导审核
场地管理费
结账方式现金缴纳 校内转帐 收费经办人时间:备 注凡举办形势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须一并提交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审批表。举办各种活动欲在场地内外悬挂横幅、展示海报,须提供在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审批表。
说明:1、使用时,请遵守韶学院[2015]66号文件场地使用管理规定。
2、各单位使用前,请先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联系电话8121330。
3、常规使用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5,14:40-16:50,每场标准时间为≤2小时;如> 2小时,每增加半小时加收100元,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算。在使用时间前需缴清场地管理费,会后若超时再另行加收。每场会议均会提前半小时开门。晚上使用场地的,请在9点20分之前结束。
4、学校重要活动使用场地,根据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通知,相关文件或校园网“一周工作”计划,由图书馆统一安排。学术报告厅主要承担会议讲座的举办,表演性质的活动请另寻场地。
5、遵从该馆管理员管理,场地内外不得随意张贴,不能擅自搬动主席台上的桌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