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军阀打仗不下死手 北洋军阀互相不杀
网友提问:
北洋军阀打的你死我活,为何从不赶尽杀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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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是中国历史上 又一个不叫战国的“战国时代”,最大的特点是几乎 所有战争的目的,都不外争权夺利,强者意图染指中央政权,次强者希望联省自治,稍弱者希望割据一省,最弱的保留一小块地盘和一部分人枪就心满意足。
即便强大如直系、奉系和皖系,也不具备一口吞下所有势力的能力,且除了个别势力(如皖系)外,大小军阀内部都是松散的联盟,如直系前期冯国璋和曹锟,中期吴佩孚和冯玉祥,后期吴和孙传芳之间的联盟就非常脆弱,小军阀如滇、桂、川、湘也莫不如此,如果手太黑就很可能为渊驱鱼为丛驱雀,造成本方实力的削弱,且风水轮流转,自己占上风时做太绝,走麦城时就会吃亏(吴佩孚晚年入川吃瘪就吃了当年黑吃黑太狠的亏)。
不仅如此,清末民初军事人才匮乏,大量速成人才学成后被各地迅速提拔任用,像吴禄贞、蔡锷等人的提拔说“闪电”都嫌不够力度,加上北洋六镇“到处留种”,这就造成各级军阀和高级军官大多“沾亲带故”,比如年长的要么是北洋六镇、湖北或江苏新军军官出身,要么是士官系,年轻的很多系保定或云南讲武堂系……很多分属不同派系的军阀间存在师生、旧同事、把兄弟、过去的上下级……之类关系,湖南、四川的不同军阀派系甚至还真的有亲戚关系,这样就产生了“见面留一线,日后好相见”的心照不宣,既方便战时策反,又为自己留了一条后路,且北洋时代纵横捭阖,今天的敌人弄不好就是明天的盟友甚至同事,何必把事做绝呢?
不仅如此,由于北洋混战往往是“盟战”,敌对阵营的上面经常还有更大的军阀压着,这使得胜利者不敢赶尽杀绝,惟恐兔死狗烹,且抱着“养寇自重”和“万一不行今后和对方抱团取暖”的心态,不愿下死手。
但这都是相对而言,坏规矩的事和人一直是有的,比如阎锡山就吞并了国民军孙岳部(但在徐永昌这里遵循了潜规则),冯玉祥则不顾规矩害死了皖系的徐树铮,至于张宗昌残杀施从滨,那就不只是坏规矩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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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国时代的军阀混战中,不杀将官,不赶尽杀绝,基本是一个潜规则了。这就好比在当下的商场上,创业失败的人宣布企业破产,也就算安全着陆,不至于被搞得倾家荡产,妻离子散。
张勋复辟失败后,逃到荷兰使馆,这事也就结了,民国政府也就听之任之,没有再搞什么“战犯”之类的折腾人。
在政治斗争和战争中落败的军阀,最常见的套路就是“宣布下野”,有的干脆再搞个出洋考察的名头,段祺瑞、吴佩孚、孙传芳、冯玉祥、阎锡山,他们这些军阀都使用甚至反复使用过。我们甚至可以说,那个时代貌似就有这样一种叫“《下野法》”的法律,基本上效果就和“宣布破产”一样,“下野”后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都能得到《下野法》保护。心灰意冷无心政治的,可以做个寓工富家翁养老;还有想法的,如果运气好,过几年还能回到政坛,比如在“中原大战”后就彻底丧失实力的唐生智,在南京保卫战中还主动请缨当上了南京卫戍司令长官。
即使到了蒋介石时代,这一潜规则仍然存在。按理说,做过北伐军总司令,结束了北洋军阀时代的蒋介石和北洋军阀总是“不共戴天吧。但在段祺瑞下野后,已成为国民政府第一人的蒋介石还对段祺瑞执弟子礼,自称是他”保定陆军学堂的学生”,在段祺瑞晚年落魄后还经常得到蒋介石的接济。
最感人的是,1936年底段祺瑞逝世后,得到了蒋介石和国民政府的“国葬”待遇,在送挽联人中,既有当时的国民党大员,也有吴佩孚这样的北洋宿敌,也有段祺瑞当年的皖系部将。
当然军阀之间这种“温情套路”也有特例,比如,张作霖杀掉了战败被俘的郭松龄,但这个原因比较特殊,郭松龄被张大帅视作“叛徒”。
更有名的一个案例是,孙传芳俘虏了张宗昌的部将施从滨后,就不按套路出牌杀掉了施从滨,数年后,施从滨之女施剑翘替父复仇,杀掉了孙传芳。当时施剑翘被称作“民国女侠”,民间纷纷要求政府特赦,可见当年孙传芳的杀俘之举有多不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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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无百日好,花无百日红。今日强盛不代表着明日就不会没落。大家曾经都在清朝同殿为臣。能崛起的都是枭雄,都是豪杰。中国有英雄相惜之词,绝不是随口说说的。这是人都有见面之情的说法。再就是,虽然是军阀混战,说到底都是想君临天下的。虽说是谈不到一起,那就拳头定输赢。但谁都明白,也都想做一个有道德的仁君,谁也不傻。一旦被扣上屠夫的帽子。下场是谁都清楚明白的。因为那是要被载入史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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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因为北洋军阀之间的战争,就是为了争夺地盘和钱,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一方面,每个人都没有绝对的实力,可以保证自己一家独大,所以大家都是起起落落。另一方面,很多军阀也都有洋人的背景。再加上进入热兵器时代,杀人比防范要容易的多,就算你权倾朝野,人家存心要整死你,你也防不胜防。
这种情况下,对于争霸中的失败者,放人一马就成为了最合理的选择。这样一则避免结下深仇大恨遭到对方亲属、部下或后台老板报复,二则如果你杀了失败者,以后和你交战的人就会往死里打了。
1925年孙传芳与张作霖打仗,俘虏了张作霖部下将领施从滨,下令将其斩首示众,这就是坏了当时的规矩。于是在10年后,孙传芳被施从滨的女儿开枪打死。从孙传芳这个反面例子,大家也可以理解,为什么当时多数军阀都选择不赶尽杀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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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都是名义上地一个政府治下地军事集团,都名义上受北洋政府段祺瑞、冯国璋等管理。只是因为大家分蛋糕不均匀而起地战争,并无杀妻杀父地深仇大恨。所以只要将你打到不能翻身为止,将我利益最大化就行。再说了你把那个军阀揍爬下了,他跑到别的军阀里去,两军阀或更多地联手收拾你不划算!所以没必要赶尽杀绝!都是抢地盘,扩大军队为目地!